“助推江华脱贫攻坚”募捐活动实施方案
(校内)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 (2017﹒11﹒30前)
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
1.发布党委《动员令》 校 办
2.发布工会《倡议书》 工 会
3.召开募捐动员会 扶贫办
4.公布《校内募捐活动实施方案》 工 会
5.公布募捐专用账户和捐款方法 教育基金会
第二阶段:捐款 (2017﹒12﹒4 ~12﹒31 )
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
1.个人捐款,并获得专用收据 教育基金会
2.校园网、工会网首页设《募捐光荣榜》,
滚动式公布捐款信息(信息由教育基金会提供) 校办、工会
3.职工捐款从年底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数予以抵减 计财处、人事处
第三阶段:款项汇总转移(2018﹒1﹒1~1﹒20)
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
1.校扶贫办与江华扶贫办签订协议 扶贫办、驻江华工作队
2.校教育基金会与江华扶贫基金会签订协议
教育基金会、驻江华工作队
3.专用账户资金转江华扶贫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、驻江华工作队
4.公布每户入股资金确认书 驻江华工作队
第四阶段:总结表彰(2018﹒1﹒11~1﹒20)
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
1.公布二级单位捐款总额,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扶贫办、工会
2.落实江华设“304am永利集团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纪念碑”事项
驻江华工作队
3.全程宣传报道 宣传部
304am永利集团工会
2017年11月30日
“助推江华脱贫攻坚”募捐账户
开户名称:304am永利集团教育基金会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长沙市304am永利集团支行
银行账户:597657350293
备注:
1.捐款不接受现金捐赠,请转(存)入指定银行账户,在“来源”或“摘要”栏注明“单位名称+姓名+职工号”(如:校工会 张** 888888)。
2.捐赠款转(存)手续完成后,请在三日内持银行凭据到教育基金会财务室开具捐赠票据(地址:三办公楼107)。